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展延申請須知

申請流程圖
開通個人帳號,環境教育終身學習網[另開新視窗]
詳細說明:
若您想要申請環境教育人員資格展延,請進行以下5個步驟:
1.已具環境教育人員資格。
2.於環境教育終身學習網(https://elearn.moenv.gov.tw/)開通個人帳號。
3.於認證有效期間內完成以下4項展延要件至少1項:
 ‧15-1參加研習:參加環境相關領域研習累計15小時以上(包含3小時環境教育法規或相關政策)。
 ‧15-2修畢學分:修畢環境相關領域課程6學分以上。
 ‧15-3發表或翻譯:發表論文1篇以上或翻譯專業文獻經登載2篇以上。
 ‧15-4獲得專利:獲得與環境教育八大專業領域有關之國內或國外專利證明。
4.填妥申請表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。
5.在認證到期前3-6個月內提出展延申請。
個人資料蒐集告知事項
  • 一、本申請書填報資料及附件如有不實記載,願負一切法律責任;核發機關必要時可送請有關機關查證,如有不實記載,依法究辦。

  • 二、本院依法辦理環境教育人員認證作業,為達「教育與訓練行政」之目的所蒐集之個人資料,僅供案件審查、記錄及相關會議編排、資料套印、證書核發之用。您得針對個人資料行使個資法第3條的請求查閱、更正等當事人權利,請洽本院承辦人員。

展延申請須知
  • 一、環境教育法第一條至第三條。

  • 二、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及管理辦法(全)。

  • 更新日期:2026/9/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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