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環境教育人才庫
關於人才庫
資料庫來源及依據:
- 一、 國家環境研究院為推展環境保護及教育,徵求推薦擅長教學推廣之環境教育人員,經專家學者評選後列入人才資料庫提供社會各界運用,以促進認證人員社會參與及發揮所長。
- 二、 人才資料庫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環境教育法第 17 條規定辦理,為協助推展環境教育,經環境教育人員之書面同意,公開其專長等必要資訊。
預約環境教育服務:
- 一、 搜尋人才:需求單位依照地區、主題或授課方式等,需求搜尋合適人員。
- 二、 雙方聯繫:發送 email 或電話洽詢案件需求,雙方溝通服務內容。
- 三、 確認預約:雙方確認後完成服務預約,服務完成後可回饋意見鼓勵優質人員。
資訊維護及管理說明:
- 一、 人才資料庫進行滾動式管理,每年定期盤點及通知環境教育人員確認資料正確性;人才基本資料、教學推廣、個人經歷等資訊異動或有必要更正者,應由環境教育人員主動洽本部提出更正或補充。
- 二、 人才資料庫有下列情事之一者,經審議後應予移除本資料庫登錄之資料:
- 經環境教育人員提出自行辭任或通知本院移除資料者。
- 填報個人資訊有虛偽不實經查明者。
- 環境教育人員認證資格失效或受廢止處分者。
- 連續3年未參與增能培訓或無提報推廣紀錄者
- 其他教學不力或其他不適任情事,經查證屬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