認證申請須知
一、若您想要申請環境教育人員,請進行以下3個步驟:
1.輸入身分證字號、生日、勾選欲認證相關申請資料。
2.依照系統指示操作,填妥申請表及上傳相關文件。
3.提出申請。
二、申請受理後,國家環境研究院將進行以下5個步驟:
1.國家環境研究院受理案件後程序審查約需7日,若通過程序審查,會通知您繳交審查費。
2.至「繳費作業」,選擇線上繳費或超商繳費(二擇一)進行繳費,若未在15日內完成任一方式的繳費,則會因逾期未繳而駁回申請。
3.在完成繳費後至「繳費作業」上傳繳費收據。
4.國家環境研究院在收到審查費之次日起三個月內會完成認證審查,若您有相關資料需要補正,承辦人會通知您進行補正,待您完成補正後再繼續審查,若未在規定期限內補正完成,則會因逾期未補正而駁回申請。
5.審查結束後,承辦人會通知您審查結果通過或不通過,若您通過,會一併寄送環境教育人員認證證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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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本申請書填報資料及附件如有不實記載,願負一切法律責任;核發機關必要時可送請有關機關查證,如有不實記載,依法究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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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本院依法辦理環境教育人員認證作業,為達「教育與訓練行政」之目的所蒐集之個人資料,僅供案件審查、記錄及相關會議編排、資料套印、證書核發之用。您得針對個人資料行使個資法第3條的請求查閱、更正等當事人權利,請洽本院承辦人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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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環境教育法第一條至第三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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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及管理辦法(全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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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【照片規格說明】
1.近6個月內1吋彩色半身、正面、脫帽、五官清晰之證件專用照片,不得使用生活照。
2.對焦需清晰且鮮明,高品質,無墨跡或摺痕。
3.光源需均勻且不能有陰影或閃光反射在臉部,不能有紅眼。
4.眼睛正視相機鏡頭拍攝,兩眼必須張開且清晰可見,表情自然不誇張且嘴巴合閉(請勿露齒)。 -
四、身分證上傳電子檔規格限為橫式:長7.97cm×寬4.8cm (不含護貝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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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、【電子收據説明】
為因應政府無紙化政策,本院自115年11月1日起全面採用電子收據,不再另行寄送紙本收據。
認證申請案件經通知繳費且確定入帳後,電子收據將自動寄送至您於申請時填寫的電子信箱,請務必確認電子信箱填寫正確無誤。
若有任何問題,請洽本院客服專線03-491-5818分機75278。 - 更新日期:2026/10/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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