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認證申請須知

申請流程圖
詳細說明:
一、若您想要申請環境教育設施場所,請進行以下4個步驟:
1.於環境教育認證系統提出線上申請,依照系統指示操作,填妥申請書並上傳相關文件。
2.至「附件上傳」列印繳費單至超商繳納審查費新臺幣5,000元。
3.上傳繳費收據。
4.套印申請文件,簽章後以紙本公文或電子公文寄送申請書至國家環境研究院。

二、申請受理後,國家環境研究院將進行以下2個步驟:
1.收到公文及審查費之次日起三個月內會完成認證審查,若您有相關資料需要補正,承辦人會通知您進行補正,待您完成補正後再繼續審查,若未在規定期限內補正完成,則會因逾期未補正而駁回申請。
2.審查結束後,承辦人會通知您審查結果通過或不通過,若您通過,會一併寄送環境教育設施場所認證證書。
個人資料蒐集告知事項
  • 一、本申請書填報資料及附件如有不實記載,願負一切法律責任;核發機關必要時可送請有關機關查證,如有不實記載,依法究辦。

  • 二、核發機關將公開取得認證之環境教育設施場所資料如后:設施場所名稱、簡介、網址、地址或座落、開放時間、認證日期及字號、認證有效期限、申請單位名稱、申請單位統一編號、負責人姓名、聯絡電話、課程名稱、課程簡介、授課講師、授課對象、人數及授課時數。

認證申請須知
  • 一、環境教育法第一條至第三條。

  • 二、環境教育設施場所認證及管理辦法(全)。

  • ※ 第一次申請者,請點選新申請;若為曾經申請過而逾期者,請點選重新認證

    更新日期:2024/12/3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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